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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3:17:21  浏览:94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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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政法发〔2013〕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13年5月22日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也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提升为主要任务,以试点示范和专项行动为主要推进方式,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2.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发挥政策叠加优势,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
  ——优化结构,创新管理。在继续加强绿色循环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运输组织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注重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企业组织管理水平,充分挖掘结构性和管理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潜力。
  ——法规约束,强化责任。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改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奖惩力度,增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目标责任与制度约束。
  ——试点示范,典型引路。建立部省共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新机制,推进区域性和主题性试点,深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树立行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3.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保障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单位GDP碳排放目标的前提下,全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节能减排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高,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行业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生态保护得到全面落实,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基本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
  ——基本建成行业能源消耗监测考核体系。
  ——基本达到战略规划中确定的各种运输方式能源单耗和碳排放强度指标。
  ——基本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要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循环低碳要求。
  4.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畅通成网、无缝衔接。
  继续按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规划要求,补齐发展短板,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相互衔接、畅通成网,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凸显整体优势和集约效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及其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推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增强绿色出行吸引力。
  5.加强能源节约利用。
  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将节约能源资源要求贯彻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在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各阶段,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要求。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中,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养护装备、材料及施工工艺工法。积极扩大绿色照明技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中的应用。
  6.加强土地和岸线资源集约利用。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优化设计,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耕地占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的综合立体开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节约集约利用交通通道线位资源,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7.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探索资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大力推广应用节水节材建设和运营工艺,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大力开展废旧材料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加强钢材、水泥、木材、砂石料等主要建材的循环利用,积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生产生活污水等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制度。提倡生态环保设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和恢复、表土收集和利用、取弃土场和便道等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推进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处理和噪声防治。
  (二)加快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
  9.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
  提高交通运输装备、机械设备能效和碳排放标准,严格实施运输装备、机械设备能源消耗量准入制度。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机械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装备、机械设备,提高交通运输装备生产效率和整体能效水平。推动建立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交通运输装备。
  10.加快推广节能与清洁能源装备。
  推进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的应用,加强加气、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生物质能在交通运输装备中的应用。推广应用混合动力交通运输装备,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用能装备和系统中的应用,采用租赁代购模式推进电池动力的交通运输装备应用。推进模拟驾驶和施工、装卸机械设备模拟操作装置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维修设备及工艺。
  11.加强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控制。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装备废气净化、噪声消减、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装置的安装要求,有效控制排放和污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标准和检测维护制度,加快淘汰超标排放交通运输装备。鼓励选用高品质燃料。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统筹配置与管理使用。
  (三)加快集约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
  12.优化运输结构。
  按照“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宜空则空”的原则,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降低运输能耗强度。积极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加快形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多式联运,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
  13.优化客运组织。
  推进客运企业之间运输组织平台建设,引导客运企业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强运输线路、班次、舱位等资源共享,推进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先进客运组织方式。推广联程售票、网络订票、电话预订等方便快捷的售票方式及信息服务,提高客运实载率。
  14.加快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滚装运输、驮背运输等多式联运。加快发展专业化运输和第三方物流,积极引导货物运输向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优化货运组织,提高货运实载率。加强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零担货物调配、大宗货物集散等中心,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依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提高资源整合利用效率。
  15.优化城市交通组织。
  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科学组织调度,逐步提高站点覆盖率、车辆准点率和乘客换乘效率,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增强公交吸引力。
  16.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积极倡导公众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车配置站点,方便公众使用,减少公众机动化出行。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推动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四)加快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
  17.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科研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专业人才队伍。
  18.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
  加快推进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交通运输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与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研发。
  19.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和产品推广。
  加紧研究制定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政策。及时发布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产品、工艺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产品、工艺的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体系建设。
  20.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推动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运输公共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客货运输票务、单证等的联程联网系统建设,推进条码、射频、全球定位系统、行包和邮件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逐步建立智能交通运输网络的联网联控和自动化检测系统,提高运行效率。
  (五)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建设。
  21.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战略规划。
  研究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出台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南,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审批、报备、评估和修订制度。
  22.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法规标准。
  积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及配套规定。在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规范中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用能装备和机械设备燃料消耗和排放限值标准及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23.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稳步推进能耗在线监测机制及数据库平台建设,加强交通环境统计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研究开展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审计工作,逐步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源管理师职业制度。研究建立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
  24.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市场机制运用。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培养节能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参与自愿减排、自愿循环。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装备和产品能效及碳排放认证制度。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参与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25.积极探索参与碳排放交易机制。
  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参与国内碳排放交易,研究编制交通运输碳排放清单和核算细则。抓紧研究应对国际碳排放交易的对策,提出交通运输排放统计、估测、报告与核查的方法学和体系。加快研究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的碳汇能力和潜力,探索将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方法和模式。
  三、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层面设立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绿色循环低碳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做好公共机构节能。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应有相关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本企业能源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27.加大政策激励。
  推动完善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贸易、保险、投资、价格、科技创新等激励政策,加强政策引领。积极推动争取地方财政设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研究实施在工程预算或概算中,加大对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的投入。加大科技资金对能源资源节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8.开展试点示范。
  开展部省协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行动。深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打造一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科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题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推动全行业加快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步伐。
  29.强化考核评价。
  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进行督导。研究出台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评优评先挂钩的办法。
  30.培育绿色文化。
  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纳入重大主题宣传内容,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宣传,提升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理念,培育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文化,使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31.深化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行业发展利益。结合国际谈判进展和欧盟等各国的相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国参与国际交通运输温室气体谈判和国际多边合作的对策建议。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企业、研究咨询机构等的交流合作,广泛利用国际资源,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搭建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交流平台,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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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磁疗和含药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药监督局


关于规范磁疗和含药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磁疗和含药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该类产品的安全有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磁疗医疗器械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新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印发后执行新的目录)。已按I类产品注册了该产品的企业,如该产品上市后无不良事件报告的,可待该产品注册证到期时按Ⅱ类产品申请重新注册;如有不良事件报告,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后认为应重新注册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并按Ⅱ类产品申请注册该产品。

二、各医疗器械审查部门在磁疗产品注册审查时,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有关规定,重点审查该产品的临床试用情况、适用范围、用法、疗程及产品名称等内容。

三、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含药医疗器械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申请该类产品注册的企业应提供该类产品含药及不含药的疗效对比报告,且所含药品应取得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制订的《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
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的意见
省总工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奋勇拼搏、建功立业,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广泛开展以提升职工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和劳动热情,为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广大职工为全省“两个率先”大局所作的贡献进一步凸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引导职工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把自身命运与江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焕发创业创新创优热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当好推进“两个率先”的主力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广大职工在创新型企业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间,全省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500万件,实施率40%以上;完成技术革新项目50万项,发明创造20万项,其中专利5万件;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10万项。
——广大职工技术技能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市级(省产业)以上职工技能竞赛的工种不少于50个,参赛职工和参加技能培训职工均不少于100万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超过全省技术工人总数的30%,其中,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新增5万人;全省建成50家省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广大职工参与监督企业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职工提出节能减排专项合理化建议10万件,实施率40%以上;全省拥有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3万人以上;“安康杯”竞赛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覆盖面达95%以上;“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全省所有工业企业推广。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努力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在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开展以技术创新、产品创优、效益创高、管理创先、人才创强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升级竞赛;在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开展以关注用户需求、追求用户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用户满意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以“六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安全节约、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立功竞赛,引导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全省“两个率先”大局多作贡献。
(二)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创新发展献一计”和“六小”(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小节约、小核算、小经验)活动,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搭建劳模领军、职工参与的创新平台。加强职工技协建设,扎实做好职工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推动人才、技术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省总工会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每两年举办全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佳合理化建议”、“十大先进操作法”评选活动。
(三)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把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名师带徒、评选“首席员工”、“金牌工人”等技能带头人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积极性,促进职工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工会、企业所属职业(工)学校等教育资源,加快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省总工会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
(四)开展职工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和“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专项合理化建议活动,扎实推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教育职工增强节约环保意识,掌握节约技能、改进工艺设备、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组织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能耗和排放达到先进水平,为我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省总工会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定期组织评选职工节能减排突出贡献奖。
(五)开展“安康杯”竞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工安全意识。各级工会组织要会同安监等部门,把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化工等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推动全行业和全员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在职工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事故防范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协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卡”,将安全发展理念内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班组创先争优竞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技术、提高效率、提升质量、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先进班组,争当优秀职工”活动。把班组长培训管理摆在突出位置,组织职工参与班组管理,加强“六型”(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节约型、安全型、和谐型)班组建设,推动班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深入总结不同行业企业班组建设工作经验,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班组劳动竞赛,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的作用,制订竞赛方案,选好竞赛载体,抓好竞赛考核,推动竞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开展职工劳动竞赛活动等有关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纳入政府高技能人才工程;省科技厅参照全国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办法,在省科学技术奖评选中每年安排1-2个名额用于奖励一线职工科技成果;省财政厅在职工劳动竞赛、职业技能培训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安监局结合各自职能,在职工参与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劳动竞赛工作格局。
(二)增强竞赛实效。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探索劳动竞赛的新路子,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健全机制,在提升职工参与竞赛的力度、广度、深度和实效上下功夫。竞赛领域要从国有企业向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拓展,从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从生产领域向管理领域、服务领域拓展;竞赛对象要从城镇职工向农民工拓展,从一线职工向科技、管理、营销人员拓展,从体力劳动者向智力劳动者拓展;
活动内容要从重产值、速度向重质量、效益转化,从降本增效、合理化建议向技术革新、技术攻关转化,从重视物质生产向注重人的智力开发、素质提升转化。
(三)完善激励机制。对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综合考察后,可按程序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全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第一发明人,全省职工十大工种技能竞赛第一名,经综合考察后,可按程序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全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可按规定晋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技术能手”称号;参赛职工理论和操作成绩及格者可按规定晋升一个技术等级。落实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积极探索职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与经济效益分配相结合的奖励、激励方法。
(四)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重要意义,宣传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在劳动竞赛中的突出贡献,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特别要注重在劳动竞赛中发现和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感动职工、启迪职工、鼓舞职工,引导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由省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巡礼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渲染氛围,进一步扩大劳动竞赛在全社会的影响。

附件: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史和平 副省长
副主任:周 游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广忠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谭 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胡同军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可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魏 然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俞 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夏 冰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 建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秦亚东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鲁宁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喻鸿斌 省安监局副局长
庞 辉 省工商联副主席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承担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胡同军兼任办公室主任。